发布时间: 2022-06-28
各分工会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,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,团结引领广大教职工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家庭观,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家庭和睦,校园和谐,根据学院党政工作的部署,决定开展第二届“文明家庭”暨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对象范围
凡结婚三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评。双职工的任选一方为家庭主要代表。
二、标准条件:“六好”家庭
(一)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好;
(二)夫妻和睦,孝老爱亲好;
(三)学习进取,科学教子好;
(四)邻里融洽,友爱互助好;
(五)文明卫生,清洁家园好;
(六)爱岗敬业,工作业绩好。
重点推荐:铭记党史党恩、传承红色基因、发扬革命精神、弘扬家国情怀,受到教职工普遍认可,在学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及表现突出的职工家庭典型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: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,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、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,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,有家庭暴力行为,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,有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以教职工家庭为参评主体,采取自我推荐、职工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。以基层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,会员30名以内的每个分工会推荐1户家庭,30名以上的每个分工会推荐2户家庭。
2、本次活动设立“文明家庭”评选组委会,由院领导担任顾问,院党委副书记、工会副主席任组长,各分会主席、部门机构的负责人及院工会委员为成员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工会。
3、评选组委会将按照评选条件,在分会报上来的12户“文明家庭”候选人名单中选出3户“最美家庭”提名人选,并对提名的“文明家庭”和“最美家庭”进行公示,接受教职工监督,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分工会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:
1、“文明家庭”推荐登记表:300字左右事迹材料(突出职工家庭如何树立好家风、传承好家训中的生动事迹),用于宣传展示。
2、不同场景的家庭成员全家福2张(jpg格式,文件不小于2M)。
3、上述材料于10月28日前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邮箱(zywgh313@163.com),同时将纸质材料送到工会办公室。
五、表彰奖励
评选组委会对“文明家庭”和“最美家庭”命名表彰,以精神奖励为主,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、评选推荐工作,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,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,营造浓厚的见贤思齐、崇德向善的氛围,使评选推荐的过程成为教育教职工学习先进典型、践行文明新风、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,真正把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文明家庭评选推荐上来。
下一条: 关于开展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推选工作的通知